徵件主題

以「勞動」為影像核心,紀錄片或戲劇形式展現職場文化、雇主百態、工作實況等拍攝素材,表達方式嚴肅詼諧不拘。
拍攝主題參考如下:

一、以勞動者生活與工作實況為主題(例如:各行各業勞動者、原住民勞動者、身心障礙勞動者、新住民勞動者、國際移工等)
二、以事件或勞動議題為主題(例如:勞動條件保障、性別工作平等、職場安全與健康等)
三、以產職業變遷為主題(例如:新興產職業、沒落產職業、產職業轉型等)

參加對象

凡年滿16歲國人或持有工作證、居留證者外籍人士均可投件

參賽組別

徵選作品分校園組、社會組、專業組

一、校園組
凡就讀國內高中職及大學(院)或研究所之在學學生,均可參與本次徵案。(不限國籍)本作品之製片、導演、編劇及攝影師應具有在學學生身分證明。

二、社會組
凡對拍攝勞動議題有興趣的一般大眾。

三、專業組
曾在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個人工作室、電視製作公司以及電影製作公司等相關單位就職2年以上。

影片規格

一、5-15分鐘短片。片長未滿5分鐘或超過15分30秒之作品,喪失參賽資格。
二、每件作品須為103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拍攝完成之作品,並請影片開頭註明以下資訊:作品名稱、作品長度、拍攝期程。
三、作品內容需配上中文字幕。
四、完成作品請繳交錄製完成帶DVD(檔案格式以MPG、MPEG、AVI、MOV為主)一式兩份,光碟封面請註明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
五、影片解析度需達720 x 480 dpi以上,拍攝器材不限
六、30秒預告片一支
七、劇照5張,解析度需達300 dpi
八、為避免置入性行銷,請勿於作品畫面中放置節目名稱及公司LOGO等類似訊息。
九、作品名稱、內容經主辦單位認定有涉及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它人格法益之虞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獎金辦法

【2015勞動金像獎】

※1. 影片故事最感人獎、工作項目最新奇獎為觀眾選票獎。
※2. 除網路投票獎項外,保障每組獲獎名額至少3名,惟經評審評選作品品質未達合格標準,獎額得予流用。
※3. 每部得獎作品贈獎座1座,獎座署名依報名影片名稱,填寫報名資料敬請留意。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
票選期間:10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確切日期以主辦單位之公告為準)

作品曝光

得獎作品於頒獎典禮後,將上傳至臺北市勞動局網站、TAVIS.tw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資訊平臺、Youtube等網站供各界瀏覽,推廣得獎作品。

投件方式

一、送件內容
1、請繳交參賽報名表、授權暨個人資料取得同意書。
2、請繳交可供宣傳之劇照圖檔5張(解析度300 dpi以上之JPG檔案格式)
3、請將短片燒錄成DVD(檔案格式以MPG、MPEG、AVI、MOV為主)一式兩份,連同以正楷詳實填寫相關資料之參賽報名表、授權同意書一併寄至徵選工作小組。
二、送件方式
即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以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至「2015勞動金像獎」徵選工作小組收(108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122號5樓之5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2015勞動金像獎徵件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作品不論得獎與否,皆不退件。
四、投稿後於三日內收到徵件小組寄發之簡訊註明收件編號後,方算投稿報名成功。
五、未入選、入圍之作品,工作小組不另行通知。

評審作業

一、入圍決審影片將由觀眾票選出「影片故事最感人獎」、「工作項目最新奇獎」,獎項各選一名得票數最高者,於頒獎典禮當日頒發獎項及獎座。
二、聘請專家學者、勞工代表、影像工作者組成評審團,負責評審工作,評審流程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
三、評分標準:影片故事性30%、故事創意性30%、拍攝技巧30%、主題感染力10%。
四、頒獎典禮:預定於104年11月舉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一、作品須為原創性,投件者本人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擁有者之授權。與參賽作品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投件者自行負責。若發生侵權行為,除取消得獎資格外,另追回獎金、獎座。
二、每部作品限報名參加【2015勞動金像獎】1次,同一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參加。
三、獎金將依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著作權規範

得獎者須授權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及其所屬機關有權永久無償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聯絡方式

連絡人:勞動金像獎工作小組張小姐、陳小姐
連絡電話:(02)-2375-1789分機103、117
連絡信箱:tfdbu201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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