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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孟倩玉報導)103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起開徵,財政部提供多元管道讓民眾繳稅更加省時又便利! 為了提醒全國納稅義務人別忘了在繳納期間繳納房屋稅,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於4月30日在財政部會議室舉辦開徵宣導會,邀請財政部賦稅署蒞臨指導並與該局局長林延文一同宣告103年期房屋稅正式開徵,達到提醒納稅人之目的。 



103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至5月31日止,因適逢例假日,依規定繳納期限延至6月3日,財政部表示,除使用信用卡繳稅,手續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外,其他使用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及ATM轉帳等方式繳稅,其手續費皆由政府負擔,各地方稅稽徵機關也於開徵期間增加各項便民或延時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部進一部說明,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請於繳納期間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或經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另外,對課稅內容如有疑義,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課稅明細表核對,或以自然人憑證方式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申請,即可完成申辦作業,不用出門省時又便利。該部提醒民眾,依稅法規定,房屋稅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至多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納稅人如期繳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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